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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7年度市級和諧企業選樹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3-28     來源:武漢市總工會     點擊量:

市創建和諧企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總工會,東湖風景區、市直產業、相關委辦局及各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

為進一步深化和諧企業創建工作,構建更加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推動“企業與職工和諧、企業與社會和諧、企業與自然和諧”,全面調動廣大職工積極投身現代化、國際化、生態化大武漢建設的積極性,按照市創建和諧企業工作領導小組要求,擬開展2017年度市級和諧企業選樹活動,從全市參與和諧企業創建的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通稱企業)選樹一批“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和“武漢市和諧企業”?,F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樹范圍和數量

工會關系隸屬武漢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存續3年以上的企業,參照《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開展和諧創建并取得成效,即可參加市級和諧企業選樹活動。

選樹402017年度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2017年度武漢市和諧企業數量根據申報情況并依據綜合評審結果確定。

二、申報條件

企業參加申報市級和諧企業選樹活動,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未通過投資關系控股其他企業的獨立法人企業,按照《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附件1)中基本評價指標和減分項開展自查,評分在90分(含90)以上且無一票否決的。

(二)有子公司的集團公司或通過投資關系控股其他企業的獨立法人企業,除具備前款條件外,所屬或控股企業開展和諧創建達到90%、2010-2016年度創建中獲評市級和諧企業過半,并同時具備兩項條件的。

()2017年度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20102016年度已被授予“武漢市和諧企業”稱號的企業中產生,已獲評武漢市十佳和諧企業、模范和諧企業的,原則上不參加本次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的選樹活動。曾獲評武漢市和諧企業的,不再重復選樹為武漢市和諧企業。

(四)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武漢市和諧企業的選樹將注重申報企業對國家的貢獻率、對社會的責任感、企業職工的獲得感,并將其作為考評的重要依據。

三、申報方式

()自查自評。符合條件的企業對照《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中基本評價指標和減分項開展自查評分,并填報《申報單位自查評分表》(附件2),自查評分在90分(含90)以上且無一票否決的企業,召開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和諧企業創建情況,經職工代表或全體職工無記名票決,綜合滿意率達90%以上的,并在本單位進行公示無異議的,填寫《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申報表》(附件3)或《武漢市和諧企業申報表》(附件4)一式兩份,按照工會隸屬關系,向有關區、委辦局、產業、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申報。

(二)申報數量。在各申報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各區、委辦局、產業、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要對照《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對各申報企業的情況進行檢查審核,擇優向市創建辦(市總工會社會聯絡部)推薦。各區、開發區申報模范和諧企業不少于5個,申報和諧企業不少于10個,東湖風景區、市直產業、相關委辦局、大型企事業單位根據所屬企業數結合現有情況適度掌握申報,原則上申報模范和諧企業、和諧企業分別不少于1個。各區申報企業中,從事生產經營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合計不得超過五分之一。各單位各企業申報情況按要求填寫《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和諧企業(2017年度)申報匯總表》(附件5)

四、評審程序

根據各申報企業的自查,20102016年度已被授予武漢市和諧企業稱號的企業,依據《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評分,得分90(含)以上且無一票否決的,列為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選樹候選對象;依據《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評分,得分90(含)以上且無一票否決的,列為武漢市和諧企業選樹候選對象。選樹基本程序如下:

(一)市創建辦初審。市創建辦相關成員單位結合本單位職能,對照《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的基本評價指標和加、減分項進行評分,審查申報企業是否有相關一票否決項;并將申報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單位三年稅費、繳納職工“五險一金”、職工年均工資收入、上繳工會經費等進行排序,選取前50個企業列入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的候選單位。

(二)網絡公開投票。將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候選單位,通過網上投票系統接受社會公眾投票。

(三)第三方綜合評價。組織專家、先模人物、兩代表一委員、企業家代表、行業協會、相關職能部門等對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候選單位進行評價打分。

(四)職工測評及考核。由市創建辦相關成員單位組成若干組到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候選單位召開職工大會或代表大會進行職工滿意度測評,并進行現場考核。

(五)綜合評定。根據網絡公開投票、第三方綜合評價、職工測評、實地考核等環節的得分,按照10%、40%、35%、15%的權重綜合評分排位,向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和諧企業建議名單,并予以確定。

(六)公開公示。將市創建和諧企業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名單通過相關媒體公示,接受公眾投訴舉報。

(七)確認通報。公示無異議后提請市人民政府確認發文。

五、申報材料
   (一)申報表。《申報單位自查評分表》一份、《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申報表》或《武漢市和諧企業申報表》各一式兩份。
  
(二)申報材料。申報企業要
形成創建工作報告,要求內容真實,簡明扼要(限3000字以內),主要闡述申報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工作及創建工作的作法、成效及亮點。同時模范和諧企業還應提交申報企業簡介和相片2張。企業簡介要簡明扼要地反映企業生產、經營、和諧創建等基本情況(含成立時間、職工人數),同時要將2015-2017年上繳稅費、“五險一金”繳納、年人均工資及企業信譽度、工會經費繳納總數等情況進行具體反映,文字必須嚴格控制在200字以內。相片要求能夠反映其生產經營及企業環境,要求盡量清晰,格式為jpg格式(相片只要電子版)。

()截止日期。以上申報表、申報材料以及各推薦單位的匯總表(紙質及電子版)須在2018615日前報市創建辦(市總工會社會聯絡部)。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各級和諧企業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各級創建機構作用,將選樹過程作為深入開展創建活動的一個再發動、再宣傳、再推動的過程,認真指導企業開展自查、補缺補漏做好申報工作,不斷提高創建工作水平。

(二)嚴格把關。各單位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依照標準,實地查看,把職工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重要的工作指標,并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擇優向市創建辦(市總工會社會聯絡部)推薦申報,以選樹帶動創建,以創建推動選樹,切實起到激發、調動、保護、激勵企業參與積極性。

(三)完善機制。各單位要把健全機制、完善制度貫穿于和諧企業創建活動的全過程,不斷完善創建活動的內容和方式,及時總結宣傳創建活動的典型做法和先進經驗。各區要在本區創建和諧企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與成員單位加強協調聯系,相互支持配合,建立并完善創建和諧企業工作的長效機制。

(四)深化創建。各單位要以市級和諧企業選樹活動為契機,組織開展本級和諧企業創建、遴選、確認、通報工作,從本級和諧企業中擇優向市創建辦推薦,力爭符合《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的企業數量達到已建工會企業數的90%以上。各單位全年的創建情況于年底報市創建辦(市總工會社會聯絡部)。

本通知未盡事宜,請與市創建辦(市總工會社會聯絡部)聯系。

聯系人:李碧慧

聯系電話:85798946

電子郵箱:szghslb@163.com 

附:1、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

    2、申報單位自查評分表

3、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申報表

4、武漢市和諧企業申報表

5、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和諧企業(2017年度)申報匯總表

 

 

             武漢市創建和諧企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36

 附件1:武漢市和諧企業評價標準.xls
附件2:申報單位自查評分表.xls
附件3:武漢市模范和諧企業申報表(2017年度).xls
附件4:武漢市和諧企業申報表(2017年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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