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市級低收入勞動模范生活補助工作的通知
各區總工會,開發區工會,市直產業和相關委辦局工會,各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
2012年下半年市級低收入勞動模范生活補助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標準。市級低收入勞動模范生活補助標準按“關于提高市級勞動模范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武工[2012]22號)執行。
二、申報資料。對上半年已經領取低收入勞動模范生活補助金的勞動模范,下半年繼續申報時,只需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資料(本人退休工資存折,本人工資存折,單位財務部門出具的收入證明,街道、社區、村委會證明,低保證,殘疾證等)復印件,相關收入證明時間以今年11月份本人月收入為準;對下半年新申報的勞動模范,仍需提供相關收入證明和勞動模范證書復印件;對上半年漏報人員,下半年要一并申報,且須分別提供今年6月份和11月份相關收入證明,并在申報表的備注欄中注明。
填報電子表格匯總表須準確填寫身份證號、建設銀行存折帳號(退休且已進市社保勞動模范)或農村商業銀行銀行卡號(所有在職勞動模范、遠城區退休勞動模范、農業勞動模范)等準確數據,相關電子表格在市總工會網站或市總經濟和勞動保護部群共享中下載。
三、申報時間。各單位務必于11月20日以前將所申報資料及電子表格報送至市總工會經濟和勞動保護部。
四、相關要求
(一)對困難勞動模范實行生活補助是一項政策性、原則性極強的工作,各單位在申報時一定要嚴格按照標準,認真做好初審工作,要堅決杜絕虛報冒領和隨意擴大發放范圍的現象發生。
(二)為低收入勞動模范發放生活補助,是工會服務職工、服務勞模,切實履行維護職能的具體工作體現,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一定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嚴謹細致的作風做好此項工作,要認真審核收入,準確填報相關數據,堅決杜絕錯報漏報現象。對下半年再發生的漏報人員,市總工會一律不再跨年度補發,由各單位自行承擔費用。
相關事宜,請與市總經濟和勞動保護部聯系。
聯系人:胡畢虎 聯系電話:85791736
郵箱:414800942@qq.com
附:1.2012年下半年市級在職低收入職工勞動模范生活補助申報表
2.2012年下半年市級退休低收入職工勞動模范生活補助申報表
3.2012年下半年市級農業勞動模范生活補助申報表
武漢市總工會辦公室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