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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第五屆武漢市“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武職發〔2012〕1號

發布時間:2012-09-27     來源:武漢市總工會     點擊量:

 各區“創爭”活動領導小組、總工會,各開發區、委辦局、大型企事業單位“創爭”活動領導小組、工會,市直產業工會:

近年來,全市各單位廣泛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以下簡稱“創爭”活動),培育了諸多不同類型、各具特色的學習型團隊,造就了大批掌握創新知識、創新本領的知識型職工,為實現武漢跨越式發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為總結表彰“創爭”活動中涌現出的新經驗、新典型,推動“創爭”活動和新型職工素質工程向縱深發展,市“創爭”活動領導小組決定開展第五屆全市“創爭”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本屆評選表彰設立學習型組織標兵單位、學習型組織先進單位、學習型標兵班組、學習型先進班組、知識型職工標兵個人、知識型職工先進個人和“創爭”活動優秀組織單位、優秀組織者共8個獎項。其中評選學習型組織標兵單位、學習型標兵班組、知識型職工標兵個人均不超過10個(名),并由市總工會分別授予“武漢五一勞動獎狀”、“武漢五一勞動獎章”、“武漢市工人先鋒號”(已獲得市級及以上相應榮譽稱號的原則上不重復授予)。

二、評選條件與辦法

(一)評選條件:對照《武漢市“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試行)》(見附件1),從全市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和社會團體,以及各類車間、班組、處(科)室及職工(市管干部除外)中擇優推報和評選;“創爭”活動開展面廣、職工參與率高、成果突出的單位,以及在組織開展“創爭”活動中貢獻突出的個人,可以申報參評“創爭”活動優秀組織單位、優秀組織者;已獲得過市級及以上學習型組織標兵單位、學習型標兵班組和知識型職工標兵個人的不再參加此次推報。

(二)申報程序:本次評選工作按照擇優申報、逐級推薦、提前公示、優中選優的原則進行,以區、開發區、委辦局、大型企事業單位和市直產業工會為推報單位,不受理其他單位及個人的單獨報送申請。

(三)評選辦法:由市“創爭”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推報材料組織初選,提出差額名單,報市“創爭”活動領導小組會議審定。

四、有關要求

(一)各推報單位應嚴格按照評選條件自下而上擇優組織推報,最多可推報單位、班組和個人各1個(名),并可同時推報“創爭”活動優秀組織單位、優秀組織者。

(二)推報各類獎項需認真填寫相應的申報表(見附件2、3)。申報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并對照《市“創爭”活動考評指標體系》的要求撰寫2500字事跡材料、600字事跡簡介各1份(需附電子文檔),連同事跡材料中涉及到的獎項證書復印件一并報送市“創爭”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總工會宣傳教育部)。推報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客觀,材料不完整、不規范的不能參加評選。

(三)推報標兵類獎項的對象須在當地主要媒體或行業、系統、單位內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廣泛接受社會和職工群眾的評議監督,并將公示情況報告隨推報材料一同報送。

(四)推報工作截止日期為2012年10月30日,請各推報單位抓緊組織落實,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本屆評選表彰。

聯 系 人:舒 勝     聯系電話:85786810

電子郵箱:shu448@163.com

 

附件:1.武漢市“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試行)

2.第五屆武漢市“創爭”活動先進集體申報表

3.第五屆武漢市“創爭”活動先進個人申報表

fileupload/LinkImgUpload/120927164142375.doc

 

 

武漢市“創爭”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9月27日

主題詞:創爭活動 先進集體 先進個人 評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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