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發布時間: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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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工會經費作用,加快推進企業事業單位工會經費返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關于全省企業事業單位工會經費和工會籌備金統一委托國家稅務局代收的通知》(鄂工發〔2006〕30號)的相關規定,請自2011年起在稅務部門繳納工會經費未返還的企業事業單位(名單見武漢市總工會官網公示公告欄http://www.babybarephoto.com/whgh/channels/5.html),于2023年2月28日前與武漢市總工會財務資產管理部聯系。
特此公告。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曹女士 85732296
周女士 85711896
附:工會經費未返還企事業單位名單
武漢市總工會
2023年1月18日